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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智能信息技术微专业”招生简章

2026/10/12  点击:[]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智能信息技术微专业”招生简章

智能信息技术微专业聚焦电子信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数据应用等前沿方向,依托我院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点优势及电子信息工程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的专业方向,为本科生构筑智能信息技术领域的关键技术、关键产业发展知识体系,注重强化学生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思维,培养学生将智能信息技术与经济管理等领域中的应用问题相结合,强调学生的个性化科学思维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

一、社会需求与就业去向

智能信息技术发展与应用前景广阔,各行业长期具有旺盛的电子信息人才需求,是国家大力支持的人才紧缺性新兴专业。毕业生就职单位涵盖各行各业,包括:互联网科技企业、高新信息技术企业、银行与金融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和国家机关等单位。毕业生也可以报考我校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智能信息技术微专业培养目标

面向国家与区域信息产业发展需求,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科学素养与创新思维的复合型人才。学生在掌握原有本专业知识基础上,系统掌握智能信息技术核心基础知识与实操技能,具备独立分析、解决各类信息技术应用问题的能力。同时融合经济管理应用场景培养,塑造学生跨界实践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能够适配多行业智能化岗位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报名条件

面向全校2024级和2025级本科生。

四、报名咨询时间

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31日

五、报名地址或咨询电话

咨询教师:刘延武

联系电话:13863836872

咨询地点:西校实验楼5328

咨询邮箱:liuyw@sdtbu.edu.cn

六、修读时间及课程、学分

修读时间1年(2学期),共12学分,6门课程。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设学期

1

电子信息技术导论

2

微专业第 1 学期

2

计算思维与数字逻辑

2

微专业第 1 学期

3

智能传感器及行业发展

2

微专业第 1 学期

4

集成电路基础及产业

2

微专业第 2 学期

5

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

2

微专业第 2 学期

6

工业互联网及物联网

2

微专业第 2 学期

合计

12

--


七、依托政策

依照《山东工商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院发〔2026〕31号)文件精神: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前,已修读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但仍有部分课程未通过考核的,开设学院可为其出具已修读课程的成绩证明,对于上述情况,学生可向主修学院申请将已通过考核的微专业课程学分进行认定。经主修学院批准、教务处备案后,可替代公共选修课中的开放性选修课学分,替代总额不超过2学分。申请应在毕业前一个学期内完成。

八、收费标准

每学分收费100元,共1200元。

九、证书发放

修读微专业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前按要求获得微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者,由学校颁发微专业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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